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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物流园区新增优惠政策
2009-03-23 09:09  文章来源:青海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2009年2月21日,西宁市政府召开第24次城建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决定“为了支持青海朝阳物流园区物流产业的发展,对于朝阳物流园区管委会认定的物流产业项目,给予三年内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异地建设费的优惠政策。”这是继《青海朝阳物流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后,政府针对朝阳物流园区出台的又一优惠政策。

  这一优惠政策的出台,将对朝阳物流园区的快速发展和物流产业项目的建设发挥积极促进作用。青海朝阳物流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第一时间通知了各相关企业,争取让符合条件的物流产业项目早日享受到上述优惠政策。

  朝阳物流园区自2005年开发建设以来,在省、市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一期建设用地已全部开发完毕,园区用地面积也从一期的1.45平方公里扩大为8.07平方公里,目前正在进行二期土地征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短短几年,朝阳物流园区已成为青藏地区最大的现代化综合物流基地,集商贸、仓储、运输、配送、加工等为一体,服务功能强大,社会商品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物流成本得到了有效压缩,在促进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动西宁市乃至全省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各种优惠政策的出台是园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助推力。
                           (省朝阳物流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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