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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贡献
2007-06-12 09:06  文章来源:青海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罗松达哇副厅长在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6月8日)

同志们: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商务部为构建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确保农民消费安全、带动农村消费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商务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今天召开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精神,总结我省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安排部署全省2007年以及“十一五”期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展情况
 (一)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06年,省厅在对试点地区、试点企业进行充实调整的基础上,经过积极争取,共有20个县被商务部核准为试点县,比上年增加了10个,26家企业被核准为试点企业,比上年增加了12家。

 (二)连锁农家店逐步增加。2006年,全省建设和改造连锁农家店1366个,同比增长89.72%,其中:乡(镇)级店233个,增长106.2%;村级店1133个,增长86.66%。建设、改造配送中心7个,同比增加4个,项目总投资5479.4万元。截至去年底,两年间累计在235个乡镇、1281个行政村建设或改造了连锁农家店,有2086个连锁农家店经过验收达到合格,覆盖全省65%的乡镇、31%的行政村,使100多万农牧民受益。

 (三)试点企业整体运行良好。2006年我省对试点企业进行了充实调整,撤销了个别开拓农牧区市场积极性不高、经营实力弱的企业,新增了部分具有较强实力的区域性龙头企业。总体来看,试点企业普遍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资产状况,经营管理规范,经济效益比较好。去年试点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2亿元,新增销售收入1.79亿元,新增营业面积8.27万平方米,新增就业人员1974人,新增利税390.71万元。试点企业良好的经营业绩,带动了各连锁农家店销售额的增加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加盟农家店销售额一般都增长20%以上,经济效益也有大幅度提高。从而也带动了就业,改善了经营条件,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

 (四)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去年,经过积极的要求和多方的努力,商务部、中央财政提高了对建设连锁农家店的补助资金标准,特别是对西部地区的支持标准。乡镇级店由过去的2800元增加到4000元,村级店由过去的3800元增加到5000元,全省共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84.7万元,其中,建设农家店补助资金659.7万元,建设配送中心贴息资金125万元。目前,资金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中。
与此同时,我厅积极同省财政厅衔接协调,也加大了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支持力度,安排部分配套资金对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农家店、配送中心经理培训予以补贴支持,对试点企业建设配送中心予以贴息支持。据测算,省级财政对2005年、2006年上述项目的配套支持资金将达334.3万元。

  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积极作用
  (一)农牧民购物更加便捷实惠。随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不断实施,我省以试点企业为龙头、乡镇级农家店为骨干、村级农家店为基础的农牧区商品经销网络已基本形成,农牧民购物更加便捷、实惠。过去,我省广大脑山、浅山地区的农牧民群众购物要走几十里地,现在不出村就能买到放心满意的商品。大通县景阳村的村民说:以前在城里买的东西,现在村里都能买到,而且质量好,价格便宜。绝大多数试点企业实行了为加盟农家店免费送货、本企业连锁店商品同质同价。省生产资料公司和乐都兴农公司为连锁农资店供应的农资全部实行限价、让利销售,树立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品牌形象。
 
  (二)农牧民消费安全得到保障。农牧区商品价格和农牧民消费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关注、农牧民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正是为了解决农牧区商品的价格和质量问题,深受当地政府和老百姓欢迎。试点企业与每一个加盟农家店都签订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协议,通过连锁经营方式,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严把进货关,确保了商品质量。农家店商品统一配送率超过30%,有的达到60%以上,从源头上和机制上遏制了假冒伪劣、变质超期商品进入农村牧区市场,规范了商品流通秩序,提高了农牧区商品质量。
  
  (三)涉农服务更加宽泛。试点企业根据农村牧区不同情况和消费需求,设法增加连锁农家店服务功能,在扩大日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销售的同时,开拓文化、医药和农畜产品经营等服务项目,创新经营方式,引领消费,带动生产。有的试点企业与医药企业联合经营,在农家店设立了药柜,开展非处方药品经销;有的试点企业在农家店开展了报刊杂志代订代送及电话卡代售等业务,为农牧民提供了信息便利。乐都兴农公司在开展农资经销业务的同时,还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大力拓展农产品经营业务,增加了农民收入。2006年,该企业经销辣椒、大蒜、水果等地产农产品销售额就达2000多万元,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极大地带动了乐都及周边地区的农业生产,促进了农民增收。已形成了规模、特色、效益为一体的农产品产业链。与此同时,该企业还搭建了农产品营销协会平台,通过出版内部刊物、举办科普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民科学种田。

  (四)农村牧区消费水平逐步提升。拉动消费特别是拉动农村牧区消费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长期性的重点工作。从统计数据来看,2006年全省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59亿元,同比增长5.8%,增幅虽低于城市,但也处于稳步增长中。从商品结构来看,我省绝大多数试点企业是品牌商品在本地区的总代理,现在飘柔、海飞丝等品牌洗涤用品,可乐、雪碧等品牌饮料,康师傅碗面、双汇火腿肠等大量品牌商品已经摆上了农家店的货架,宣传了优质商品的品牌,丰富了农村牧区市场,提高了商品档次,满足了农牧民消费需求。
 
  总体上看,两年多来特别是2006年,我省组织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首先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连续两年写进省委1号文件并纳入青海省“十一五”发展规划;宋秀岩省长也于去年上半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调研,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我省的实施;省政府办公厅以青政办〔2006〕139号文印发了《青海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扶持政策。其次得益于省财政厅等各相关部门以及新闻单位的大力支持。省财政厅与我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具体配套扶持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省供销合作社先后与我厅联合下发文件,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省电视台、青海日报等新闻单位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予以报道,扩大了影响。同时也得益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各试点企业的精心组织和扎实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商务厅对各相关部门、各新闻单位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第一线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试点企业的同志们表示亲切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兄弟省市相比,与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省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还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承办企业数量偏多,经营规模偏小,连锁经营实力偏弱,商品统一配送率偏低。二是农家店建设改造水平不高,农资店、加盟店所占比例偏高,农家店结构比例不够合理。三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覆盖面不宽。海西、果洛地区由于本区域企业积极性不高或不符合承办企业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尚未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四是最需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农村牧区,尤其是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地区还未开展该项工作。五是已经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地区,在农家店建得起、稳得住、能发展等方面研究不透、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六是商务部、财政部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建设标准、准入条件逐年提高,加之剩余地区实施难度加大,对我省承办企业的配送能力以及工作积极性等方面带来了新的困难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反映青海实际情况,积极争取特殊政策,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能够稳步推进。

  三、2007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从国家总体部署来看,2007年中央财政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拟安排6.17亿元资金,其中2.17亿元用于上年度项目清算,全国今年仍然支持建设10万个农家店。商务部将于近期印发《关于“十一五”期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十一五”期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总体目标是:自2008年起,“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将进入巩固提高阶段,2008年――2010年全国再建设15万个连锁化农家店,覆盖90%以上的县,农家店商品统一采购或连锁配送率达到70%以上,食品统一采购或配送率达到85%以上,农家店统一结算率达到40%以上,形成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从我省情况来看,2007年,全省各地区上报改造建设农家店计划数近1900个,但商务部核准规划数仅为1000个,需求矛盾比较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做出调整;同时,我省“十一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也将按照商务部《关于“十一五”期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做出相应调整。
2007年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在全省范围内建设、改造1000个连锁农家店,力争建设、改造配送中心20个,商品统一采购或连锁配送率达到40%以上,食品统一采购或配送率达到60%以上,农家店统一结算率达到10%以上,逐步完善农家店结构比例,扩大县、乡(镇)、村覆盖面,初步形成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网络。
为了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重新审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大意义
前不久召开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了 “十一五”乃至2020年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了具体发展思路和工作措施。全省各级商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我省商务事业全面发展。
强卫书记在党代会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发展特色农牧业,推动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同时指出,要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现代流通等行业健康发展;要加强面向农牧区的服务业,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可以说,强卫书记的报告,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商业服务、建设现代物流业等方面对我们商务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就是要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提供便捷畅通的渠道,提供更加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扩大农牧区消费,拉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就是要发展“双向流通”,解决农畜产品卖难问题,引导特色农牧业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就是要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新贡献。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各承办企业,要更加深刻地认识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日前,商务部、财政部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07〕121号),决定继续对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并提高了对配送中心和农家店改造建设的支持标准。即对承办企业建设或改造配送中心的金融机构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予以1年贷款利息补助,西部地区企业贴息率不超过5%;对承办企业在西部地区建设的每个农家店补助6000元。以上资金主要用于农家店货架、电脑、装修、牌匾及配送车辆等硬件设施和农家店店长培训等方面的投入。

  经与省财政厅沟通,我省也将继续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予以配套支持。对经商务部、财政部核准的承办企业配送中心项目,在中央财政贴息支持的基础上,再给予1年期5%的贴息支持;对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按参加培训的配送中心经理(每个配送中心1名)和农家店店长(每个农家店1名)人数每人安排1000元的培训费补助,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对配送中心经理、农家店店长的培训及基层主管部门必要的工作经费。这些资金和经费,必须按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问题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工程项目。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加强与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力争落实信贷、税收、“扶贫整村推进”等方面的配套扶持政策。
各地区也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切实发挥地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工商、财政、税务、交通、卫生、供销、邮政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在工商注册登记、卫生许可证、税收以及配送车辆通行、送货配货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扶持政策。使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成为长效机制,促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持续健康发展。

  (三)严格验收考核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搞好配送中心、农家店验收,是提高工作质量,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各州地市必须建立健全由商务、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验收工作责任制。在验收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农资农家店建设和改造规范》的标准进行考核,店铺的设置规模、经营设施、经营品种、从业人员、经营管理等都要符合规定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发生,把农家店真正改造建设成购物环境好、商品质量优、经营管理规范、老百姓信得过的标准连锁店。同时,我厅还将会同省财政厅组成验收抽检小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各州地市进行抽检,督促和指导各地提高农家店建设质量。

  (四)探索创新思路,完善工程服务功能
  随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推进和农牧区市场体系的不断发展完善,农家店将逐步成为农村牧区流通网络的骨干,也将承载起更多的责任。因此,“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各承办企业,要努力探索新思路,研究新途径,实现新发展。一是要在连锁农家店增加便民服务项目,积极拓展电讯、报刊代办、药品等业务经营。二是各承办企业要充分发挥现有流通网络的作用,在促进“工业品下乡”,解决农牧民群众“买难”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农产品进城”的新方式和新路子,帮助农牧民群众解决“卖难”的问题,促进农牧民增收,引导农牧业生产。三是各承办企业要逐步实现与农家店的联网。一方面可以逐步提高统一结算率;另一方面,可以逐步实现与商务部新农村商网对接,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更多的生产、生活信息。

  (五)调整农家店规划和比例结构,不断扩大覆盖面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承办企业到尚未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县、乡(镇)、村建设、改造连锁农家店;要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合理调控安排农资农家店所占比例;要引导和鼓励承办企业更多地发展直营店,积极调整农家店规划和比例结构,不断扩大覆盖面。
海西、果洛等尚未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地区,要认真研究国家政策,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争取尽快实施。一要加强与具有较强连锁经营能力的承办企业联系,探索其跨地区建设、改造配送中心,发展连锁农家店的可行性;二要积极培育和选择本地区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流通企业向商务部申请承办企业资质,省厅将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

  具备条件的承办企业,在充分研究论证可行性的基础上,也要承担起替政府分忧、为群众解决困难的责任,积极探索到边远地区建设、改造连锁农家店。
  
  (六)切实加强工作调研,做到信息上下沟通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仍然是一项新的工作,希望各地切实加强调研,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并报告省厅,省厅将及时研究并向商务部反映。同时,各地区、各承办企业要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按时报送配送中心、农家店资料数据,切实把信息录入工作做好、做实。
  
  同志们,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虽然已经取得较好成效,但是我省农村牧区商品流通网络还很不完善,市场体系建设的任务仍然很重。全省各级商务部门要坚决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创新思路,扎实推进,让“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惠及更多农牧民,促进商务事业取得更大成绩,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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