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化补贴手续 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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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30 08:50 文章来源:黄南州经贸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简化补贴手续 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自2月份家电下乡活动在我州开展以来,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活动进展总体情况良好,但财政补贴进度缓慢,影响到农牧民的购买积极性。截止9月21日,全州共备案销售网点19家,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488台(件),销售金额216.57万元,其中:冰箱销售881台、彩电208台、洗衣机383台、计算机5台、热水器11件。全州财政应补贴28.2万元,实际补贴到位144台(件)2.7万元,占应补贴资金总额的9.57%。
家电下乡是国家扩大内需、拉动农村消费的重要举措,也是惠农助农的大好事,深受农牧民欢迎。半年来,州内农村牧区掀起了一股不小的购买家电、汽车摩托车热潮,农牧民得到实惠,企业得到激活。然而,部分农牧民反映:“补贴兑付非常慢”、“补贴手续繁杂”,“买台彩电补200多块钱,为取这点钱来去跑了好几趟,车费都不够”。
为此州经贸委近日专门召开了家电下乡工作协调会议,要求州相关部门及各县经贸、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青海省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要求,进一步简化补贴程序,方便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牧民及时领取补贴资金,调动农牧民民购买的积极性。从9月起,全面实施经销网点代理审核备案并先行代垫现金补贴及财政预付补贴资金,主要做法: 一是各县经贸、财政部门要选择县内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销售网点先行代垫现金补贴,签定《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代垫直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销售网点负责对农户身份、购买产品数量、产品名称、规格和型号等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进行审核,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准确性负责,准确录入购买人及所购产品信息,对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进行现场补贴。经贸部门及时审核销售网点补贴材料,财政部门15天同销售网点结算一次,将相关数据录入补贴软件,并确认后,及时将先行代垫现金拨入销售网点账户;二是财政、经贸部门对县内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销售网点签订协议书,由财政先行发放一定数量补贴资金,销售网点严格按照规定直接补贴,经贸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销售网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农户及销售产品相关资料拿到经贸部门审核后,由财政发放下一批财政补贴资金;三是销售网点在哪个乡镇,由哪个乡镇财政所负责同网点决算和拨入代垫直补资金;销售网点在县城的,由县财政所负责同销售网点决算和拨入代垫直补资金。
各县经贸、财政部门按职责范围,完成补贴备案、补贴核查、补贴发放确认。尽量让“事后补贴”变成“现场直付”,尽可能简化手续,方便农牧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以此来带动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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