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和县定点屠宰场预防人感染猪流感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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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12 15:28 文章来源: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为继续深入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场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保障生猪生产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县经贸局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海东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定点屠宰企业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监控防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原则,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控制和扑灭等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特制定《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生猪定点屠宰场预防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总体目标
为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提高人感染猪流感的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范疫情的发生,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领导,县属各定点屠宰场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分级负责。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生猪定点屠宰场预防人感染猪流感领导小组、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贸易市场股、全县定点屠宰场开展的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 组织领导
县经贸局要成立人感染猪流感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定点屠宰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能为市场监测、疫情处理、疫点消毒、疫情报告,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应急工作任务。
第三章 应急处理准备
一、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
各定点屠宰企业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预案的要求,制定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报县经贸局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定点屠宰企业要结合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实际,不断修改、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二、模拟演练
依照本预案要求,结合定点屠宰企业实际,制订演练方案,认真组织模拟演练。演练工作要融锻炼队伍、规范程序、确立标准、宣传教育于一体,增强应急能力,全面带动防控水平的提高。
三、协作机制
加强与农业、畜牧、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制度,预测预警机制,一旦获得疫情信息,要立即行动,做到与相关部门“三同时”,即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第四章 应急处理
一、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
(一)疫情监测
(1)对生猪养殖人员、生猪贩卖屠宰人员、猪肉产品加工销售人员、兽医等进行监测。
(2)定点屠宰企业的任何人发现疑似人感染猪流感病例时都应及时向县经贸局人感染猪流感防控领导小组或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线索。及早发现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并实施隔离措施。
(3)县经贸局人感染猪流感防控领导小组要及时与当地畜牧、检疫部门联系,了解情况,通报信息,切实掌握疫情动态,做好疫情的预警预报。
(二)疫情报告
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隐瞒、谎报、缓报疫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预警与响应
1.县经贸局人感染猪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完善的疫情预警与应急反应机制,按照不同的分级要求,科学、及时地做好疫情预警通报和应急反应工作。
⑴A级(绿色预警)。绿色预警主要指我县发生猪流感疫情或周边地区发生猪流感疫情暴发、流行,或周边地区发生人感染猪流感疫情。我县有人感染猪流感发生的可能,应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和技术储备。
⑵B级(黄色预警)。通过各级监测点的监测工作,在猪流感疫区,接触病、死猪的密切接触者发生1例人感染猪流感确诊病例。
⑶C级(橙色预警)。指我省有猪禽流感疫情,我县局部地区流行,且疫点数量扩散到不同的乡镇区,超出一个乡镇界范围,病例之间存在流行病学联系。
⑷D级(红色预警)。指我县2个以上的乡镇发生人感染猪流感传播、流行。
(四)预警应急响应
当人感染猪流感疫情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分级标准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和《青海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程序。
二、奖惩
人感染猪流感应急防控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评估,有奖惩。督检情况要及时通报,对在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人感染猪流感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主管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人感染猪流感传播或流行的,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加大对生猪养殖密集区、屠宰场、活猪交易市场等地,集中开展猪流感疫情监测和调查。高度重视举报的可疑疫情核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情况。近期对全县生猪养殖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调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处理。
将对规模饲养场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出要消毒。对发病死亡及死因不明的畜禽,严格执行“四不、一处理”制度,即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进行无害化处理。重点查处未经批准跨省调运奶牛、种畜,跨地区引进动物和动物产品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行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生猪定点屠宰场
预防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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