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件审核;负责政务信息、对外宣传、机要通信、文电管理、政务督办、机关财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档案、印章管理以及信访、保密、保卫等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
二、规划财务处
研究拟订我省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省内外贸统计及信息发布;指导和协调全省外贸出口退税工作;管理省级外贸发展基金及商务部、省财政拨付的各项外经贸业务资金;负责全省进出口企业出口贴息审核、上报及贴息资金的拨付工作;负责厅机关经费预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财会工作指导及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三、公平贸易处
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负责倾销、补贴和保障措施进口数量增长的调查;负责我省与公平贸易有关的多双边交流与合作;跟踪与评估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对省内产业的影响效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监测分析国际经济发展变化的进出口异常情况对省内产业及产业竞争力的影响,定期报送产业损害调查预警报告,发布产业动态,研究并提出应对措施的建议。承担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厅机关普法工作和商务条法的研究工作。
四、对外贸易管理处
拟订我省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发放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负责全省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加工贸易的审批工作;负责本省管制商品的进出口申报、监督管理及相关事务。指导省内和赴境外各种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拟订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办理省内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登记、核准及各类进出口企业年审工作;规划指导出口商品生产体系建设。具体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负责我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授权的民间组织的商贸联络工作。
五、机电产品进出口处(挂科技处、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牌子)
研究拟订全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负责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扩大出口技术改造专项改造专项贷款项目;指导全省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负责全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统计与分析;推动进出口的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扩大出口技术改造专项贷款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的审查上报、验收等工作;负责全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
六、对外经济合作处
研究拟订本省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出口等对外经济合作的法规、规定,并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拟定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编制全省争取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我省设立境外企业的审核等各项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省援外任务实施;负责全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统计工作;承担全省争取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工作协调小组交办的工作。
七、外国投资管理处
研究全省吸收外商投资总体情况,研究拟订外商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省吸收外商投资的管理规章;跟踪了解各部门、各地区吸收外资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拟订年度吸收外资工作计划;依法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手续;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提出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计划并负责落实;负责联系我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园区的相关工作。
八、贸易与市场建设处
参与拟订健全、规范贸易市场体系政策;提出对全省重要消费品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负责省政府确定的重要商品储备管理与监督,并适时进行市场调控;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负责市场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拟定成品油、边销茶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工作;拟定全省商贸流通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商业网点规划,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务市场建设;研究拟定全省拍卖行业、边销茶、成品油经营的政策、规章,指导监督管理以及市场准入。
九、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出国政审工作;负责厅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商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国际间商务人才培训的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十、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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